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四川省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计量检测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来源:四川省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内容类型:公司新闻
    浏览次数:151
    发布时间:2021-08-17


        四川省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简称:四川省危化所)是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于2003年经批准成立,是国内首家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的质检技术机构,先后通过了实验室资质认定、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实验室认可和检查机构认可,并在2005年获批建成国家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同时还下设有四川省食品添加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四川省化学分析检测设备计量检定站(四川省油气化工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等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完成工业化学品、食品添加剂的质量监督检验任务、风险监测任务和自愿性委托任务,向社会出具公证检测数据和报告,开展相关领域检测方法和标准研究,开展航空货物运输条件鉴定,开展化学检验工的职业技能鉴定,开展计量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测试、科研、技术开发等工作。

       为推动全省油气化工计量测试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2计量检测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按照体检标准体检合格,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要求

    1)计量检测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化工分析检验及微生物检验岗位: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

    1)计量检测岗位: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先招聘对象,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2)化工分析检验及微生物检验岗位:具备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5、以下人员不属于本次公开招聘范围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有严重个人信用问题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信息及具体要求

    序号

    岗位

    性质

    岗位

    名称

    招聘人数

    年龄

    学历学位

    专业条件要求

    备注

    1

    专业

    技术

    岗位

    计量

    检测

    2

    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1、专业: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专业、精密仪器及机械、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机械工程、仪器仪表工程等。具有2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持计量检定员证或注册计量师资格。

    2、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优先。

    2

    专业

    技术

    岗位

    微生物分析检验

    1

    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专业:微生物专业

    3

    专业

    技术

    岗位

    化工分析检验

    2

    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专业:化工工艺、化学分析、有机化学、无机化学、有机化工、无机化工、高分子化学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信息、应聘人员网上投递简历四川省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组织相关人员审核应聘人员材料、确定招聘对象、通知面试,对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等程序进行。

    ()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014日。

    2.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四川人才网投递简历 https://www.scrc168.com/WebSite/Jobs/JobsDetails?index=1&jobsid=6CC1BB9813434763BA7AD7FFBBEF622C  

    3. 联系方式: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门街2号

    联系人及电话:老师,028-84470629

    (二)面试

    根据简历材料审查情况,经四川省危化所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通知应聘人员进入面试。应聘人员按照通知的面试时间、地点,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准时参加面试。

    (三)体检

    考核合格者参加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四)试用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四川省危化所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含社保),试用期结束前,由四川省危化所进行考核转正,通过考核的正式聘用,并按规定享受聘用单位员工的相应待遇;未能通过转正考核或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发现隐瞒试用期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四川省危化所可以取消聘用,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以上岗位一经录用,按照单位相关薪酬制度确定工资待遇,并享受法定节假日与社保、公积金、体检、工会慰问等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须准确、完整填写相关资料信息,保证信息真实性;如经查证发现捏造个人信息者,将直接取消其应聘资格。

    2、招聘期间,本单位将采用电话、短信等方式与应聘人员联系,请务必保持通信畅通。若因联系不上而影响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

    3、应聘人员参加招聘期间食宿、交通、体检等费用自理,来往途中安全责任自负

    4、应聘人员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防控工作

    5、四川省危化所对本次招聘具有最终解释权。

     

    网站备案:蜀ICP备09003144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