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介绍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和进一步支持灵活就业措施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人社部副部长 李忠(徐想 摄)
李忠>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期限延长到今年底,并确定了进一步支持灵活就业的措施。经国务院批准,人社部会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即将联合印发《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将其摆在“六稳”“六保”首位。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减负稳岗扩就业并举,要完善多渠道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障制度。李克强总理要求,就业优先政策要继续强化、聚力增效,要认真研究促进灵活就业的政策措施。去年,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党中央、国务院及时推出一系列超常规、阶段性的减负稳岗扩就业举措,全年共减免缓降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保费1.5万亿元,发放稳岗返还1042亿元,支出就业补助和专项奖补资金超1000亿元。在各方共同努力下,2020年全国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86万人,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城镇调查失业率全年平均为5.6%,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2%,均低于预期控制目标,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
今年以来,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经济稳定恢复,为稳就业奠定了坚实基础。人社部会同有关部门,在春节前开展了“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春节后迅速铺开“春风行动”、“点对点”输送服务、大中城市联合招聘等专项活动。昨天,我们在上海专门启动了“国聘行动”走进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活动。通过这一系列政策措施和专项活动,确保了就业局势保持总体平稳,实现良好开局。1-4月,全国城镇新增就业437万人,同比增加83万人;4月份调查失业率5.1%,回落至近年低值。与此同时,当前经济发展不确定性、不稳定性较多,就业形势依然比较复杂。此次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确定进一步支持灵活就业的举措,既是贯彻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也是稳定就业大局的现实需要。主要政策要点包括:
在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期限方面,重点是突出稳岗位、保重点、兜底线,延续实施八方面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包括,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继续实施以工代训扩围政策,继续发放困难人员培训生活费补贴,继续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实施就业见习补贴提前发放政策,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支持毕业生基层就业和升学入伍,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
在进一步支持灵活就业方面,重点是坚持放开搞活和规范发展并重,顺势而为,补齐短板,清理取消不合理限制,强化政策服务供给,创造更多灵活就业机会,激发劳动者创业活力和创新潜能。包括,研究制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兜底措施,推动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社保的户籍限制,开展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抓紧清理和取消不符合上位法或不合理的收费罚款规定,为灵活就业创造好的环境。
提问&解答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请问国务院此次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的背景和考虑是什么?
有哪些调整和变化?
李忠>
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去年党中央、国务院及时推出一系列超常规的减负稳岗扩就业举措,有效缓解了企业困难和压力。去年推出这些举措,可以说是真金白银,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有非常大的作用,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也稳住了就业基本盘。这些措施得到了广大企业和劳动者的认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就业优先政策要继续强化、聚力增效,要扩大失业保险返还等阶段性的稳岗政策惠及范围,延长以工代训政策实施期限。在梳理、评估去年这些政策运行情况的基础上,也提出了我们的意见建议,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一揽子延续实施政策。出台这一揽子的延续政策,一方面,是保障改善民生福祉的需要。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党中央、国务院明确将稳就业、保居民就业摆在“六稳”“六保”的首位。完善就业政策,做好就业工作,可以说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也是增进人民福祉、特别是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体现。另一方面,这也是应对不稳定不确定性的需要。随着经济稳定恢复,预计今年我国就业将延续总体平稳的态势,但是当前经济恢复不均衡,基础还不稳固,不确定性不稳定性较多,稳就业仍然面临诸多挑战,需要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突出精准性、有效性,把握好时度效,更好地稳定预期。
在政策调整中,重点考虑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充分考虑环境变化和形势需求,充分考虑政策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归纳起来,可以说是聚焦在三个方面:
第一,聚焦支持市场主体稳岗扩岗。继续放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裁员率标准,提高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鼓励企业不裁员、少裁员。继续对中小微企业开展以工代训给予培训补贴,并重点加大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倾斜力度,切实减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负担,更好地稳定和扩大岗位。
第二,聚焦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对重点群体自主创业或者被企业吸纳的,给予税收减免、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培训补贴、创业补贴等。对灵活就业的重点群体,给予一定期限的社保补贴,并可以选择灵活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时间,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特别是加大对毕业生的支持力度,稳定基层就业规模,适度扩大升学规模,拓宽就业渠道。
第三,聚焦兜牢困难人员保障底线。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继续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对困难人员参加培训的,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的同时,给予生活费补贴,切实帮助困难人员缓解生活压力,尽快实现就业。
下一步,人社部门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实施好就业政策快办帮办行动,提高政策享受的便利化水平,努力确保就业目标任务的完成,确保就业局势的总体稳定。
海报新闻记者
当前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劳动者越来越多,请问目前我国灵活就业人员的规模如何?
在支持他们自主创业、灵活就业发展方面有哪些举措?
根据他们的特点,我们该如何做好技能培训的工作?
人社部就业促进司负责人宋鑫>
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是劳动者自强自立、实现就业的重要方式。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将鼓励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写入了就业促进法,纳入新时代就业方针。人社部会同有关部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全社会创业创新蓬勃发展,目前个人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灵活就业规模达到2亿人,为稳就业、保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主要措施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降门槛。对在指定场所和时间内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从事便民劳务活动符合条件的,免予办理营业执照,取消涉及灵活就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经批准占道经营的免征城市道路占用费。
二是强扶持。对自主创业、个体经营者和小微企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支持。其中,个人贷款额度提高到了2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提高到300万元。去年,创业担保贷款共发放了1681亿元,为个人创业发放贷款102万笔。此外,对符合条件的还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税收优惠和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扶持。
三是优服务。将灵活就业岗位供求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在公共就业服务网站和机构开设灵活就业专区专栏,免费发布供求信息,按需组织专场招聘。同时,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规范有序的求职招聘、技能培训、人力资源外包等专业化服务。动态发布新职业,开展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大规模开展创业培训,按规定落实培训补贴。
四是促孵化。在政府投资开发的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中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重点群体提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改造免费经营场地,优先满足重点群体个体经营需求。目前,各地人社部门建设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等创业载体达到了8800多家,认定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120多家,在提供经营场地的基础上,还通过落实政策、开展创业培训、组织资源对接等举措,扶持初创的实体发展。
下一步,人社部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狠抓政策落实,强化政策服务供给,广开灵活就业的渠道,为劳动者自主创业、多渠道灵活就业创造更好的环境。

凤凰卫视记者
这次国常会“一揽子”政策中提出要研究制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兜底措施,
请问对兜底措施目前有什么初步的考虑?
宋鑫>
灵活就业是实现就业创业的重要方式,总量达到了2亿人左右。因此,通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对灵活就业人员的兜底保障,非常重要。
目前,人社部正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有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以及专家学者,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兜底的问题开展研究论证,根据灵活就业人员的特点,制定有关参保服务、转移衔接、兜底保障等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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