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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消息!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将延长至年底
    来源:人社部微信公众号
    内容类型:行业新闻
    浏览次数:262
    发布时间:2021-05-25

    近日,人社部会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9号)

    此次延续实施

    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

    重点是

    突出稳岗位、保重点、兜底线

    延续实施八方面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01 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
    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大型企业
    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

    中小微企业
    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

    实施上述稳岗返还政策的统筹地区,上年度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备付期限应在1年以上。


    02 继续实施以工代训扩围政策


    对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

    根据吸纳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对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导致停工停业的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代训的,根据以工代训人数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批发零售等行业的各类企业纳入补贴范围。

    03 继续实施困难人员培训生活费补贴政策



    对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培训的,
    在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的同时,给予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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