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当前位置:
    成都异地办事指南之外地养老保险转入成都篇
    来源:admin
    内容类型:行业新闻
    浏览次数:296
    发布时间:2021-02-03

    哪些人员可以所需材料

    1、本市户籍人员已在本市参加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2、非本市户籍人员在我市就业并参加了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3、非本市户籍人员经我市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交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4、非本市户籍人员与省本级参保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在我市就业并参加了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5、非本市户籍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未在户籍地参加养老保险,且在现参加养老保险地缴费累积不满10年的,如果之前在我市参加过养老保险且缴费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我市

    所需材料

    1、提供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由单位办理或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及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

    3、参保人若为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0周岁的本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

    办公地点

    1、个体参保人员在成都市各区(市)县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办理

    2、单位参保人员在参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办理

    网站备案:蜀ICP备09003144号-3